开滦股份: 开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1 16: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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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相关资料图)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事先进行了审慎调查和认真分析,在参加会议
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及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
《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能够按照《公司法》、
《银行
业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
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
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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