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有答复了,《关于调整城区路侧泊位停车时间和收费标准的建议》。|今日热议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资料图】
第20231057号提案
的协办意见
类别:B类
市城投公司:
经研究,现对赖思雄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路侧泊位停车时间和收费标准的建议》(第20231057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加强福鼎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分流和引导车主合理停放车辆,有效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行为,根据《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为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防止部分路内停车泊位长期被私人占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福鼎现行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遵循“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原则制定。目前我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中心区域一级路段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15元;二级路段封顶10元;三级路段封顶5元;车辆停放30分钟以内(含)免费,夜间21:30-次日7:30免费停放。据调查,宁德市一类路段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25元,二类路段封顶20元,三类路段封顶12元;柘荣县一类路段封顶25元,二类路段封顶15元;寿宁县一类路段封顶20元,二类路段封顶15元;霞浦县参照宁德收费标准。我市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已是宁德市范围内最低收费标准,且低于山区县。
实行停车收费后,能有效避免僵尸车、无序占用停车位等情况,通过加强管理能大幅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提升居民出行便利度和我市文明城市形象。
领导署名:李阿文
联 系 人:黄文娟
联系电话:0593-7813329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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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鼎政府网 编辑:马团长
图文内容综合自网络